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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青年】外国语学院第十二届“阳光青年”评选方案

作者: 添加时间:17-10-14 15:42:1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弘扬阳光精神,发挥阳光文化的育人作用,在学生中开展“树立楷模、学习楷模”,“争做阳光青年”活动,特开展第十二届“阳光青年”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参评对象为外国语学院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学生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思想上:思想积极向上,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爱心、有奉献精神;

2、学习上:学习刻苦,态度认真,成绩占班级中等及以上,无重修课程;

3、生活上:勤俭节约,与人为善,待人真诚,并能为他人着想;

4、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和志愿活动,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5、工作上:担任班级、学院或学校各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一年及以上;

6、特长明显,综合素质优异。

(二)加分情况

  阳光青年实行量化积分制,加分项目如下:

1、连续两学期专业必修课成绩加权平均分≥85分加5分,≥90分加8分,≥95分加10分(凭学习成绩单);

2、中共党员(含预备)加3分;

3、在一般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加3分,中文核心加8,ISTP等检索加15分,出版专著加20分;

4、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综合竞赛获奖:指由国家、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包括:(1)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2)“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3)“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4)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运动会第1名计一等奖,第23名计二等奖,第48名计为三等奖。国家级分别加分25分、20分和15分,省级分别加分15分,10分和8分;

5、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指由国家、省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或由政府及教育直接主管部门组织但委托有关组织实施的竞赛活动。包括:(1)音乐舞蹈曲艺新人新作比赛;(2)大学生文艺竞赛;(3)体育单项比赛;(4)大学生辩论赛;(5)大学生外语类各项学科竞赛,(第1名计一等奖,第23名计二等奖,第48名计为三等奖其他没列举完的,根据相关文件和证书评判)。国家级分别加分15分、10分和8分,省级分别加分10分,8分和5分,校级分别加5分,3分和1分。

6、参加校级大型活动获奖。如:科技文化节、金秋歌会、秋季运动会(第1名计一等奖,第23名计二等奖,第48名计为三等奖)等(其他没列举完的,根据相关文件和证书评判)。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5分和3分。

7、参加院级大型活动获奖。如阳光文化节系列活动等(第1名计一等奖,第23名计二等奖,第48名计为三等奖)等(其他没列举完的,根据相关文件和证书评判)。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和1分。

8、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加2分,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加3分;

9、校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分别加8,6,5,4分,院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分别加6,5,4,3分,协会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分别加4分。

10、参加阳光号列车青年志愿者活动3次以上加1分,5次以上加2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志愿者加3分,院级优秀志愿者加1分。

(三)扣分情况(院系统计)

1、挂科1门扣1分,扣满为止,以最新成绩单为准;

2、院级通报批评1次扣5分,扣满为止;

3、校级通报批评1次扣10分,扣满为止。

三、评选流程:

1、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各班广泛动员,每班原则上不超过3人。

自荐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书(WORD文档格式)

  填写《外国语学院第十届阳光青年申请推荐表》(见附件)

  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WORD文档)

  加分项证明材料(聘书、证书等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等)

自荐者请于101817点前将前3份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办公室尹诗韵邮箱 2968297721@qq.com, 并将4份材料纸质版交至分团委办公室(文科大楼716办公室)。注意:个人简介请严格按照下列格式完成,并控制好字数,每人材料压缩包命名为“英语/日语**.张三-第十二届阳光青年申报材料”。材料有误者一律不予受理。

个人简介格式

***,男,*族,湖北**人,中共预备党员,英语***班学生。曾任外国语学院***班班长、院学生会***。现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组织并参与第*届阳光文化节开闭幕式、阳光诗歌朗诵大赛、书画大赛、学生会素质拓展等活动。曾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三好学生标兵。获外国语学院***大赛一等奖、长江大学***大赛一等奖、荆州市***大赛**组二等奖;201310月至11月,参加***,获得***;荣获**学年国家奖学金。

座右铭:*******

2、初审阶段:

学院在网站公布候选人事迹后,学院分团委对上交材料进行初核并公示。

3、答辩阶段:

初审合格者准备23分钟的个人事迹演讲,回答老师和学生干部代表提问,由专家组和干部代表投票确定候选人。

4、投票阶段:

学生和教师代表对候选人投票。按票数高低评选阳光青年若干名。

5、评审办法:

根据个人积分(40%)、公开答辩(35%)和网络投票(25%),结合学生个人平时表现、综合能力和素质,参考班主任、部分学生代表意见。

公示阶段:

最终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

四、表彰方式:

在第十二届阳光文化节闭幕式对当选的阳光青年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外国语学院第十二届阳光青年申报推荐表.doc

 

外国语学院分团委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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