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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关于2017年下半年外国语学院分党校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17-10-13 16:35:58 点击数:

各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党员教育与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就今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学院分党校第1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一)学员产生条件及程序:

1. 对象:研究生、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

2. 条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已经过团组织推优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未挂科,无考试作弊前科;未受过学院及学校处分;校级、院级干部及班干部优先。

3. 程序:召开班级会议,4/5以上同学出席方为有效。按照计划名额的2倍提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并当场公布结果。各班下载填写附件一,汇总后于1017日晚上21:00前发送至负责人陈静雯邮箱529223542@qq.com,联系方式:15872279683

4. 年级名额分配:

研究生S171S161各班2人,共4人;

2014 级本科生每班 1人,共12人;

2015 级本科生每班 2人,共20人;

2016级本科生每班 2人,共22人;

总计 58 人。

5. 说明:各班报名人数可以少于计划数,但不得超过计划人数,若个别班级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可以弃权。

(二)培训时间:2017111- 1120日。

(三)培训形式:采用“集中授课+网上课程+分组讨论”形式进行。其中集中授课和分组讨论由各分党校组织实施,网上课程的学习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四)培训学时:总学时为24学时。集中授课为2学时,一般由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授课,或聘请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授课;网上课程20学时,由积极分子通过网络学习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分组讨论2学时。

(五)考试结业:达到规定学习学时,并通过结业考试,经分党校审核合格,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二、发展对象培训

(一)培训对象:2017年下半年拟进行发展的人员,由学院审核推荐。

(二)培训时间:2017111-1120日。

(三)培训学时: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集中授课不少于2学时,由党委组织部聘请领导或专家授课;网上课程20学时,由发展对象通过网络学习平台进行线上学习;社会实践4学时(或半天)、分组讨论2学时,均由各分党校组织实施。

(四)培训形式:采用“集中授课+网上课程+社会实践+分组讨论”形式进行。其中集中授课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分党校协助实施;网上课程的学习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社会实践和分组讨论由各分党校组织实施。

(五)考试结业:达到规定学习学时,提交一篇1000字左右的培训心得,经各分党校审查合格后,由学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只有参加发展对象培训并结业的人员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三、预备党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2016年下半年在校发展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时间:2017111-1120日。

(三)培训形式:采用“集中授课+网上课程”形式进行。

(四)培训学时:总学时为16学时。集中授课为2学时,由各分党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合理组织;网上课程14学时,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

(五)考试结业:达到规定学习学时,提交一篇1000字左右的培训心得,经各分党校审查合格后即为结业,预备党员培训不颁发结业证书,但作为转正的必要条件。

(六)说明: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培训并合格才能按期转正。请2017上半年在校发展的预备党员下载填写附件三,并于1017日 晚上21:00前发至负责人陈慧珺 邮箱364279919@qq.com,联系方式:15608656658

 

 

培训总负责人:陈静雯。请培训班相应负责人参与培训组织工作,培训工作群:471142804,培训相关情况可咨询:沈老师;办公电话:0716-8060897

 

附件一:长江大学2017年下半年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汇总表.xlsx

附件二:长江大学2017年下半年学生发展对象培训汇总表.xlsx

附件三:长江大学2017年下半年学生预备党员培训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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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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