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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17-10-13 10:17:02 点击数:

各班级: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学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 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标兵班集体

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各项条件,且成绩突出;

2)班风、学风优良,无人受到纪律处分,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以上;

3)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有寝室获得校级文明寝室,或者无不合格寝室;

4)班级活动有特色,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以上;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获奖率高,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有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2.先进班集体

1)政治思想好: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学习风气好:全班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课程不及格率低,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

3)同学关系好: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4)寝室建设好: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5)干部工作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集体活动好。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以上。

(二)先进个人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本专科生):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无重修课程;

②积极进取,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

2)三好学生标兵: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无补考课程;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十佳大学生:

①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Ⅰ、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Ⅲ、有发明专利,或者有被SCI、SSCI、CSSCI检索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Ⅳ、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4)优秀研究生

①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②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注重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③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术研究方面获得一定成果。

5)优秀学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三、 评选指标

(一)先进集体评选

1.标兵班集体:每学院推荐1个班级;

2.先进班集体:本学院班级总数的10%(不足1个的推荐1个)。

(二)优秀学生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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