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作者: 添加时间:15-10-08 08:43:19 点击数:
外国语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了强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建立起民主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和权利约束机制,促进学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维护学院稳定,根据《长江大学关于推进校务公开的意见》(长大发[2004]20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院务公开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院务公开是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是增强学院工作透明度,确保师生合法权益的有施;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
学院要通过院务公开,强化领导班子依法和依校纪校规办事的自觉性,规范行为。
第二条 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院务公开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实事求是原则;
(三)公开透明原则。
第三条 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是与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原则上都要按照-定程序、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一)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基本院情,指学院在一个时期的基本情况,包括改革、建设和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2.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党政联席会议的决定及其实施情况等;
3.学院的财务管理,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各项收入情况,各项经费支出情况等;
4.学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等;
5.人事工作方面:
(1)人才引进和选留毕业生计划、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引进和选留的结果;
(2)教职工年度考核的要求、办法和结果;
(3)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实施结果,各级各类先进评选表彰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及结果;对违纪教职工的处理过程及结果;
(4)教职工聘任、职务评聘、晋职晋级、工作调动、干部聘任,要公开名额、条件、程序,实行公示制度;
(5)公派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攻读学位人员的条件、办法、程序和结果。
6.教职工奖酬金分配方案、过程及结果;
7.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8.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系部室负责人廉洁白律情况,包括差旅费、公务费开支情况,工资、奖酬金等收入情况,述职报告和教职工民主评议情况等。
(二)向学生公开的事项:
1.学校及学院制定的各项学生工作制度;
2.学生奖、贷、助学金的额度和申请、评定、发放办法,发放学生名单;
3.学生就业信息;
4.学生干部选聘、考核、评优,三好学生评定、优秀毕业生评定等;
5.学生党员发展计划、推优入党、培养情况、发展情况等;
第四条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院务公开,分为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等环节,具体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主式和制度。教代会每年召开1至2次,由院长及其他院领导报告学院工作,或讨论通过学院重要事项、重大决定等。
(二)会议形式。充分利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院务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之、教职工大会和不同层次的学生会议,向教职工和学生通报学院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扩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公文形式。以学院文件、通知等形式公开院务。
(四)宣传橱窗。利用学院办公楼和学生宿舍区设置的宣传橱窗公开有关院务。
(五)学院网站。办好学院网站,利用学院网站公开有关院务。
第五条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基本要求
(一)院务公开事关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事关师生切身利益,必须在学院行政和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院长为院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务公开日常工作由院务委员会和分工会委员会负责。
(二)院务公开工作接受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
(三)为确保院务公开的顺利实施,学院领导班子要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卡班子的工作目标。要定期同院务委员会和分工会委员会对院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教职工和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公开办事制度的人员,要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