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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建设与考评办法

作者: 添加时间:15-10-09 10:58:26 点击数:

外国语学院文明寝室建设与考评办法

 

一、目标

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建设高雅的寝室文化,充分发挥阳光寝室文化育人的重要作用;将学生寝室建设成整洁优雅、文明健康、友爱和谐、活泼愉快、自立自强、勤奋节俭的温馨之家,为学生全面成才创造条件。

二、措施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卫生部女生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

2、建立管理包片责任制。实行辅导员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班级包寝室,寝室包个人的责任体制,党员干部包重点。实施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寝室制度。

3、实施每周纪律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寝室晚归、未归、大功率使用、起哄吵闹等不良现象。并实行每周通报制。

4、实施每周寝室卫生大扫除制度。检查内容包括卫生(地面、墙面、天花板、书桌、垃圾处理等)、整洁(床铺、衣物、鞋帽、书籍、用具等)和异味(床铺、洗漱间、卫生间)检查。并实行每周通报和每月物质奖励制度。

5、实施每月寝室安全教育检查制度。每月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带队,检查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骗、防抢等。并实行每月月通报制。

6、建设阳光寝室文化,弘扬阳光精神,制定寝室文明公约,有条件的寝室进行室铭、室歌、室徽和寝室整体的设计。

7、组织寝室同学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社团活动,学生参加各类活动获得的奖励与精神文明寝室评比挂钩。

三、有关制度

《长江大学星级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外国语学院卫生检查标准》、《外国语学院精神文明寝室建设方案》、《外国语学院人文风采展活动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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