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各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17-10-20 12:10:3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生工作处和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各类奖学金(含社会、企业及个人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类别、标准及参评对象
(一)2016-2017学年奖学金
1.国家、学校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77人,8000元/人;
(2)长江大学奖学金:一等4000元/人,150人,二等3000元/人,307人,共457人;
2.社会、企业及个人类
(3)中国石油奖学金(见附件4):6000元/人,50人;
(4)上海神开德贵奖学金:特优奖4000元/人,15人,优秀奖2000元/人,45人,共60人;
(5)鑫城奖学金: 一等3000元/人,20人,二等2000元/人,20人,共40人;;
(6)天普奖学金:2000元/人,10人;
(7)潜医奖学金:一等2000元/人,4人,二等1000元/人,10人;
(8)文华奖学金:
农学院:优秀研究生奖:一等5000元/人,2人,二等4000元/人,4人,三等3000元/人,4人;优秀本科生奖:一等4000元/人,5人,二等3000元/人,7人,三等2000元/人,8人;
(9)鸿萌奖学金:5000元/人,3人;3000元/人,10人
(10)向郝氏奖学金:湖北秭归籍学生。15000元∕人.年,4人∕年,1人∕年级;
3.学院自管类
(11)德赛奖学金: 法学院,一等3000元/人,2人,二等1500元/人,4人,三等1000元/人,8人;
(12)道森奖学金:机械工程学院,2000元/人,10人;
(13)晟智奖学金:电子信息学院,一等5000元/人,1人,二等3000元/人,3人,三等1500元/人,4人;
(14)橘颂奖学金:文学院, 2000元/人,15人;
(15)资环之星奖学金:资源与环境学院,2000元/人,10人;
(二)2017-2018学年助学金
(1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3000元/人,30人,分两次发放;
(17)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见附件4):湖北省十堰竹山、竹溪县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000元/人.年,35人;
(18)湖北省红安惠农公益基金会惠农学子助学金:艺术类,10000元/人.年,3人;
(19)尚贤助学金:3000元/人,66人,其中研究生11人;
(20)天普助学金:1500元/人,20人;
(21)江西建工助学金:5000元/人,30人。
(三)参评对象
1.本次奖助学金除规定限评学院学生外,其余评选对象为全校学生。其中奖学金(除向郝氏奖学金)参评均为大二以上(含大二)成绩优秀的学生,社会助学金参评对象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年级不限。
2.上海“神开德贵”奖学金评选对象限奖励石油工程学院、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地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优秀本科生。
3.鑫城奖学金限化学与环境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优秀本科生。
4.天普奖助学金限机械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以及其它科系学院的优秀本科生。
5.向郝氏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长江大学本科生中生源地为湖北省秭归县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见附件4中评选办法);
6.潜医奖学金限医学院学生,文华奖学金和鸿萌奖学金限农学院学生,德赛奖学金限法学院学生,道森奖学金限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晟智奖学金限电子信息学院学生,橘颂奖学金限文学院学生。
7.江西建工助学金限城建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学生。
二、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说明
1.国家奖学金已经另发通知,长江大学奖学金一般按学生专业年级学习能力综合排人依次评选获得。学院可依据《长江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学院评选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
2.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学金评选遵循设立者意愿,考虑学院实际组织评审。
3.社会、企业及个人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着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