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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16-04-28 15:21:21 点击数: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教务处将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下面简称“通选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模块设置

根据学生知识结构培养要求与我校人才培养目标,通选课按照教学内容划分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语言学习与跨文化交际、自然科学与现代技术、艺术欣赏与体育健康、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五大模块。

1.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涵盖文学、历史、哲学、宗教、新闻传播、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理解能力和人文情怀,使学生学会用历史的方法和眼光认识事物,熟悉社会科学的一些主要概念和方法,培养思辨能力和批判精神,提升学生的想象力、表现力、沟通能力,帮助正确认识和处理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等。

2.语言学习与跨文化交际:涵盖外国语言文学、语言应用、语言文化等类课程,旨在使学生在对异域文化的了解中加深对其语言及其文化蕴涵的理解和领悟,培养学生语言学习兴趣和国际视野,提高其跨文化交流能力。

3.自然科学与现代技术:涵盖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化学、物理学、数学、医学、农学、工程技术、计算机科学、多媒体制作与运用等类课程,旨在使学生认识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信息科学的新进展及其对人类生活和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科学意识,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

4.艺术欣赏与体育健康:涵盖美学、美育、艺术作品赏析、戏剧、影视、音乐、舞蹈、体育锻炼、休闲运动等类课程,旨在培育学生的艺术素养、审美能力,使其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增强其心理调节能力,使其在艺术赏析与体育运动的过程中身体和心理都得到陶冶与锻炼。

5.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涵盖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养培训、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创业知识与技能,了解创业过程与模式,培养职业精神与素养,做出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就业成功率。

通选课均须从上述五大模块中选择一个模块进行申报,涉及交叉学科的课程或较难归类的课程,建议申报教师根据学校通识课程的要求优化教学内容,选取最为接近的模块进行申报。为丰富通选课内容、优化通选课结构,学校拟定了《长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教师依据自身研究方向与特长申报目录内课程,学校优先考虑开设目录中所列通选课。如申报目录外课程,需经过评审论证等程序。

2.通选课一般不安排实验和上机。

3通选课开课教师应具备以下资格或条件:

(1)应有高尚师德,有良好教风、教态,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原则上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一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

(3)申请通选课的主讲教师研究方向应与所开课程相近,并有相关研究成果;

(4)凡不承担或未完成学院交付的专业课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

4学校鼓励学院聘请校外资深教授、专家、学者担任通选课任课教师。

5每位教师只能申报1门通选课,且每门课程原则上由1位教师主讲(通识教育选修示范课程和讲座类除外)。

6课程审批合格后应保持其稳定性,至少开设2学年以上。

7每门通选课一般为1~1.5个学分,20~30学时。

8.学校鼓励艺术学院和体育学院教师积极申报开设艺术欣赏与体育健康类通选课;鼓励各专业教师根据学科及专业需求,开设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类通选课。

三、申报程序

1.申报2015~2016学年未开设的通选课,课程主讲教师需填写《长江大学2016~2017学年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附件2)、《长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长江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信息表》(附件4),并将上述材料交学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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