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十二五”长大科研百人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16-04-12 11:01:24 点击数:
为了表彰“十二五”期间为学校科研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科研人员,树立科研创新标杆,培育科研创新意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弘扬科研创新精神,顺利实现学校“十三五”科研发展规划目标,经2016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决定开展“十二五”长大科研百人推选活动。
一、推选数量
“十二五”长大科研百人共推选100名左右。
二、推选条件
被推选者要求治学严谨、成果显著、师德优良,各专项引进计划人才不在此次推选之列。
(一)理工类教师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十二五”期间获得过国家科技成果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获得过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
2、“十二五”期间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863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及其子项(项目任务书中有明确安排);或年均到款科研经费200万元以上(含受科研奖励大会表彰者)。
3、“十二五”期间发表权威期刊论文(含三大检索收录论文)8篇以上。
4、在国家一、二类出版社出版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专著。
5、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社会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6、在科研工作方面有其它突出表现。
(二)社科类教师原则上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十二五”期间作为主要完成者(前2名)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
2、“十二五”期间作为负责人承担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或年均学科到款科研经费10万元以上。
3、“十二五”期间发表有SSCI收录论文,或被CSSCI、《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收录、转载论文8篇以上。
4、在国家一、二类出版社出版过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专著。
5、在科研工作方面有其它突出表现。
三、推选程序
(一)学院推选。各学院按照下达的推选分配指标,由院学术委员会按照推选条件进行推荐评审,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科发院。在推选条件满足和指标允许的情况下,45岁以下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30%,并尽量能够全覆盖推选条件所列领域,以体现代表性。
特别说明:校领导、机关管理人员不参与推选。
(二)资格审查。科发院按推选条件,对获推人选进行条件核查。
(三)名单确定。推选结果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四、表彰奖励
(一)学校发文表彰,颁发“十二五”长大科研百人证书;
(二)宣传部负责在校园网、校报、广播台等媒体设置“十二五”长大科研百人专栏,以新闻、专刊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五、其他事项
(一)学院填写《“十二五”长大科研百人推选表》,签署意见后于4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科发院综合科(行政楼321室,联系人:金琳、黄建 ,联系电话: 8060558)
(二)请各学院把获推人选的事迹材料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6号楼4楼,联系人:康群,电话:806008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党 委 宣 传 部
2016年4月8日